国家旅游局宣布外资旅行社明年可享国民待遇
出境游经营权一直是外资旅行社的"紧箍咒",这种现象很快将被改变。近日,国家旅游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《已宣布失效和拟宣布失效规章目录》,《对<设立外商控股、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>的修订》赫然在列。国家旅游局表示,该规章将于2008年3月底前失效,因为"中国入世承诺的过渡期结束后,对外资市场准入应实行国民待遇"。
据了解,国家旅游局一直在加快开放内地旅游市场的步伐,但对于最重要的出境游经营权一直没有"松动"。之所以开始出现"松动",是因为港中旅收购中国中旅之后,中国中旅也披上了"外资"的外衣,如果不向外资旅行社放开出境游经营权,将意味着中国中旅也不能经营出境游市场。
一旦出境游市场放开,外资社具有的优势也显而易见。如一些大型外资旅游集团在境外通常有较为完善的接待网络,在服务质量上要稍胜一筹。同时,外资旅行社可能因其品牌优势能吸引到更多高端客户。
对此,广东中旅总经理李建奇表示,他们将着手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相结合,加快"跑马圈地",壮大自身的零售网络;拓展零售网络即建立自己的门市,加大与"大狼"的谈判能力与筹码等方法来予以应对。
文章来源: 红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