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省旅游局:千万元旅游券发给省外游客
昨天(30日)下午,省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省旅游局提出的“扩大旅游消费春季行动方案”。方案包括发放总面值为1000万元的山西旅游消费券、奖励大宗旅游业务、72家旅游景区(点)面向省内外游客实行半价优惠、推进晋京旅游区域协作等,期限从4月1日起持续至5月31日。
山西旅游消费券单张面值为20元,5张组成一套,每套总计100元,2009年春季共印制10万套。由省旅游局设计,省财政厅监印,设防伪措施,预计在4月6日之前全部印制完毕。山西旅游消费券按计划配发给省外旅行社和个人,旅行社组织的游客在报名时可直接以消费券抵折等值人民币,每位游客仅限使用一套(100元)消费券。消费券只能给省外来晋游客使用,散客须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券。
消费券将通过旅游推介会、西洽会、旅行社发放及公众直接派发多种方式送出。4月中旬以前,山西省旅游局将组织促销团,赴京、津、冀三省市进行旅游产品推介,同时派发省级旅游消费券及各地旅游景区门票等。其中,省级旅游消费券派发数额为北京2万套,天津5000套,河北5000套。此外,省旅游局将与大同、忻州、朔州组织赴内蒙古促销团,派发5000套旅游消费券;与长治、晋城、临汾、运城组织赴河南促销团,派发5000套旅游消费券;通过4月6日召开的西部旅游洽谈会派发5000套消费券;通过4月17日召开的北方旅游交易会派发5000套消费券。
来源:人民网